陇东学院团发[2024]7号
各团总支:
2023年,共青团陇东学院委员会在团省委和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党政工作中心,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提升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不断强化大局贡献度,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坚持推进深化改革,全面加强从严治团,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紧紧凝聚在党的旗帜下,听党号令、跟党奋斗,用朝气勃勃、自信自强、勇毅果敢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展现出新时代我校团员青年的青春风采。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共青团陇东学院委员会决定授予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等5个团总支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授予2022级思想政治教育一班等67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陇东学院大学生礼仪队等15个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称号;授予安沛沛等6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尹丹等279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朱艺彤等18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王晓慧等56名同学“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尹诗泽等41名同学“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在全校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五四”精神,牢记党的教诲,立志民族复兴,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学校建设西部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贡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我校共青团工作新篇章!
陇东学院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共青团陇东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