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及相关学生:
根据《陇东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之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新生,应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或所在函授站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经审核,以下135名学生自2024年1月8日开始报到至2024年3月12日,为时18个工作日,未报到、未缴费、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根据规定,我院拟对该135名学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3年5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各函授站或学生本人及时联系陇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
联系人:王柯涵 电话:0934-8658713。
附:2024级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陇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3日
